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义乌市建设局:
为掌握建筑业企业中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执业情况,做好临时建造师到期后的有关工作,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建市施函〔2012〕8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各设区市、义乌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督促在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企业,做好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调查工作。各建筑业企业按《通知》要求进行网上报送,并在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一份,加盖企业公章,于2012年11月10日前,报送各设区市、义乌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各设区市、义乌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经汇总后,于2012年11月16日前,将本地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执业情况调查汇总表,以及对临时建造师到期后的有关意见报省建筑业管理局。
联系人;梁羽、蔡曙光
联系电话:0571-85068043,传真:0571-85164194
附件:1.《关于对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建市施函〔2012〕80号)(略)
2.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情况调查汇总表(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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