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协,各有关企业:
根据建设部令153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已全面展开。为了尽快贯彻落实、推进此项工作,根据住建部、中建协、省建协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杭州市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对象:
注册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有效期至2013年6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一级建造师暂不参加培训。
二、报名方式:
需培训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按其主项的注册专业到相应的培训点报名,完成120学时的培训;如有增项的,且增项也是2013年6月到期的,应再按增项的专业到相应的培训点报名,完成增项的60学时的培训。
报名的其他要求按各培训点通知要求办理。
三、各专业培训点及联系电话:
1、建筑工程专业: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571-88816250 0571-88816260
联 系 人: 龚相群
QQ群号:237067208 传真号:0571-89962063
2、机电安装专业:浙江省建筑安装技术学校
咨询电话:0571(85068620),0571(88132037)
联系人: 金老师,胡老师
QQ:759252204(胡老师)
3、市政、水利水电、公路、铁路等其他专业:目前浙江省尚无培训点。如有相关信息,本会将及时通知。
因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多,且继续教育工作由住建部直接管理,目前有些信息尚不明确;加之社会上培训机构较多,鱼目混珠的现象也大有存在,请各企业及时关注相关规定,参加经住建部备案的培训单位的培训,以免上当。
市建协建造师分会联系电话:87011350,联系人:赵老师
附件:
1、浙江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通知》(浙建协[2012]53号);
2、《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3、《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杭州市建筑业协会建造师分会
2012年10月12日
(收文来源:杭州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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