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1年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现将我市《2011年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计划做好相关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初定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1年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计划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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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事局接收材料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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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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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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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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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4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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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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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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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7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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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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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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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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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余杭区从事专业工作的人员,请将材料申报至余杭区人才开发中心。联系电话:86164564,联系人:陈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