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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2014年度)杭州市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及各类先进评选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04-25  责任编辑:  人气:5271
 

各区、县(市)、管委会住建局及有关单位:

      2014年,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坚持“政府倡导、企业主办、工地建校、社会参与”的办学模式,充分发挥了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公共服务的平台作用,在提高民工综合素质,创建文明工地,推动文明城市发展作出了显著成绩。为总结经验,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办学的浓厚氛围,积极推进建设工地“四位一体”可持续发展,根据住建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2]200号)精神,以及《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办法》(杭建宣发[2012]32号)和《关于2014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的意见》(杭建校办[2014]5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第十届(2014年度)杭州市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及各类先进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名额

(一)杭州市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优秀民工学校);

(二)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优秀学员;

(四)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优秀教师。

(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各类先进名额见附表。)

二、评选对象、条件

(一)杭州市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优秀民工学校)

1、评选对象:凡在杭州市(含萧山、余杭和五县<市>)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顶,道路、河道、地铁等市政项目完成总工程量70%以上的建设工地参选示范民工学校,经主管部门办学验收考评达到“示范民工学校”条件的,均可申报当年杭州市十佳民工学校评选。

2、评选条件:

(1)教室单独设立,面积50平方米以上,配置有不少于30名学员使用的桌椅,教学设施齐全;

(2)办学时间超过半年;

(3)结对共建主题实践活动有特色且成效明显,民工参与率高;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劳务用工“五项制度”齐全、“三本台账”规范,作业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100%;

(5)建设工地无重大责任安全事故、无有责投诉和民工劳资纠纷;

(6)办学活动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表扬或被《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专刊》宣传报道;

3、优秀民工学校:参加十佳民工学校公开演示、未评上十佳,但排名前列、办学成效突出的民工学校。

(二)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评选对象:各区、县(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企业民工学校总校及其相关负责人,工地民工学校教学负责人。

2、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建设施工企业)。对民工学校工作高度重视,达到“三个一”:即建有一个领导挂帅、分工明确、制度健全、运作有效的组织管理网络;有一套与行业管理要求相适应的推进民工学校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办学的创新举措和特色经验;有一批发挥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公共服务“三大平台”作用的民工学校,其中,应办民工学校办学率达100%,示范民工学校地区参评率达30%以上、企业参评3所以上,积极宣传本单位民工学校办学活动,办学成效明显。

(2)先进个人。对民工学校工作高度重视并热心办学,策划并组织民工学校活动有特色,破解办学难有调研成果和创新举措,在推进民工学校可持续发展上有突出的典型事例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各建设施工企业负责民工学校工作的领导或相关同志;或能经常及时地宣传报道民工学校的工作,投稿积极、稿件录用率高、成绩优异的民工学校通讯员。

(三)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优秀学员

1、评选对象:建设工地民工学校优秀民工学员。

2、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民工学校学习,完成必修课程学习,并有学习心得;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学以致用,完成施工作业任务出色,曾获得本单位有关先进荣誉。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友之间和谐相处,在工程建设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做文明职工、保安全生产、建精品工程、创一流业绩有典型事例,在员工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大的影响力。

(3)积极参加工地与社区(村镇)结对共建活动,为社区(村镇)居民解难事、做好事,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优秀教师

1、评选对象:在杭州建设工地民工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

2、评选条件: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建设工地人才方面有突出贡献,高质量地完成民工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提高民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管理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三、评选办法、程序

(一) 申报推荐。各民工学校监管部门接此通知后,组织各建设施工企业对照条件申报。其中,申报十佳民工学校评选,须按照《杭州市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评选实施细则》进行推荐,其他各类先进要好中选优,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出推荐意见并盖上公章,在4月20日前,将《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考评验收评分表》、推荐意见、推荐的申报名单和评选材料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复核检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实地考察、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各监管部门推荐申报的十佳民工学校办学情况和参评材料进行复查,确定十佳民工学校评选公开演示单位。结合公开演示评审,在确定十佳民工学校候选单位的同时,确定其他各类先进推荐名单。

(三)公示确定。在十佳民工学校公开演示评选后,十佳民工学校及各类先进候选名单在杭州建设网、杭州建管网公示一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结束后,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文,对十佳民工学校及各类先进进行通报表彰,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工学校各类先进评选对各地、各单位今年民工学校办学的大检阅、成果的大展示和工作的大推进。整个评选活动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结合《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总结办学经验,注重挖掘先进典型,树立先进标杆,改进和加强民工学校建设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推动民工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上新台阶。

(二)严格遵循评选条件。所有申报推荐材料均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过程,突出实绩,体现时代性、先进性、生动性,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要提高评选质量,不搞平衡和照顾。各申报推荐材料、图片统一以单位文件名义电子文稿上报。

(三)坚持“三公”原则。整个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层层把关,严格评选程序,使评选过程成为深化民工学校建设管理的过程。严肃评选纪律,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联系人:张莹 陈骏   电话(传真):0571-88313736

联系地址:杭州市东新路435号303室

电子邮箱:zhk8408@163.com


附件:1、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各类先进名额表

2、杭州市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评选申报表

3、杭州市建设工地“十佳民工学校”评选附加分申报表

4、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5、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6、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优秀学员申报表

7、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优秀教师推荐表



                                                            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本文共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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